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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 閱讀(9.92K)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是指過失損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等交通裝置,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傾覆或毀壞,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本罪是一種以交通設施為侵害物件的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