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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沒有籤合同但是交了定金 | 此時可以要回定金嗎

租房合同 閱讀(8.61K)

一、租房沒有籤合同但是交了定金,此時可以要回定金嗎

租房沒有籤合同但是交了定金,此時可以要回定金嗎

此處定金明顯不屬於“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那麼是不是“違約定金”呢?違約定金是為了保證已經成立的合同的履行,因而以有有效合同存在為前提,所以沒有籤租房合同而已經交付的定金不是“違約定金”而是“訂約定金”。在沒有籤租房合同之前交定金就是為了擔保將來簽訂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租房定金能要回來嗎?

前面已經講到此處的租房定金屬於“訂約定金”,出租人在收了定金之後放棄了和其他人訂約的機會,定金在此起了擔保的作用,假如出租人在收了定金後把房子租給別人,則租房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雙倍返還定金;同樣地,此時租房人不願意租房,不願意訂立租房合同時,無權要求出租人返還定金。

但是,也不是絕對地不能要回定金,在下面三種情況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交付定金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即18週歲以下的人(年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但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屬於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屬於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

後兩種情況屬於即使簽訂租賃合同也會使得合同無效,出租人最終要返還定金,所以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雖然定金在日常的生活中被廣泛地使用,但是對於定金的法律性質大部分人都不太瞭解,以為只要沒有合同,定金就不發生效力,就可以返還。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在已經交了租房定金而又不願租房時,出租人沒有返還定金的義務,除非遇到上面提到的三種特殊情況。在租房的時候交付的定金還比較較少,在買房時交付的定金數額可能就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