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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稅要交嗎?

經濟適用房 閱讀(2.73W)

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稅要交嗎?

買二手房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很多,包括房產費、中介費等。大家往往會漏掉土地使用稅,土地是國家的,房子佔用了土地面積,所以就會有土地使用稅。但是大家可能並不瞭解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稅需不需要繳納的問題。請大家接著往下讀。

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稅要交嗎?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釋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房產稅的特點:

(一)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徵稅物件只是房屋;

(二)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三)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對於只用的按房產計稅餘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稅。

房產稅納稅義務人:

(一)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二)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三)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四)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五)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土地使用稅的概念及徵稅物件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

(一)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二)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

(三)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四)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關於土地使用稅的概念以及買二手房土地使用稅交不交納的問題相信大家通過上面有了一定的瞭解。繳納土地使用稅佔有土地人應盡的義務,無法逃脫。它與房產稅不一樣,所以就算是已經繳納了房產稅,也還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