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住房保障>經濟適用房>

土地使用稅可以少繳嗎 | 不交嗎?

經濟適用房 閱讀(1.75W)

1、土地使用稅可以少繳嗎,可以不交嗎?

土地使用稅可以少繳嗎,不交嗎?

一、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土地使用稅徵稅物件

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物件,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稅型別。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稅。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稅。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三、土地使用稅不繳的後果

1、正常情況下:土地使用稅一般是土地擁有者繳納。如果土地擁有者無償給他人使用的,由使用者繳納。如果土地擁有者有償給他人使用的,由擁有者繳納。

2、具體土地使用稅由誰交,還要看看你單位與出租方的協議。如果協議中沒有說由你單位繳納土地使用稅的話,出租方應該已經繳納了土地使用稅。

3、不交土地使用稅,按照稅收徵管法規定,要進行補交,並加收滯納金和罰款的,不會影響稅務登記證。

土地使用稅沒有減免的就一定要繳納,如果忘記繳納的可以補繳,但是可能會有滯納金,但是如果不繳納土地使用稅的話就是偷稅漏稅,是犯罪行為,之後被查處就會得不償失。

綜上所述,國家的收入來源之一就是稅收,為了保證國家的經濟來源,我國公民必須要履行繳納稅額的權利;對於土地使用稅也是每個土地使用者必須要繳納的,對於一些有減免的使用者可以不用交,但是對於沒有減免的使用者則必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