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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鏡湖區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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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蕪湖,很多土地都是空著的,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機想要開發利用,在瞭解當地發展的同時還有一個問題覺得困擾不已,就是關於蕪湖鏡湖區土地使用稅的相關問題比較迷惑,比如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等等,下面由小編為大家介紹相關的政策。

蕪湖鏡湖區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是什麼?

一、蕪湖鏡湖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二、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前,應先在稅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表》。資訊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三、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蕪湖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的詳細回答。從上文可知,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另外,如果你對徵收土地使用稅還有其他疑問,請及時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四、蕪湖鏡湖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房產稅按照每年租金18萬乘以12%;土地使用稅按照土地使用面積乘以5或者7

通過上面詳細的介紹,相信大家對於蕪湖鏡湖區土地使用稅的相關政策有了一定的瞭解,讓那些閒置的土地充分利用,不僅增加了自己的收入,還促進了當地的經濟發展,為蕪湖鏡湖的人們帶來更多的益處,當然,在開發的過程中要量力而行,在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能夠保持周邊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