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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土地使用稅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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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土地使用稅納稅標準是多少?

湖南土地使用稅標準是多少?

土地使用稅採用分級幅度固定稅額。

按照稅法規定,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2元至20元;

2、中等城市1元至10元;

3、小城市8角至6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6角至4元。

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條所列稅額幅度內,根據當地市政建設和經濟狀況,確定所轄徵收地區不同地段不同等級的適用稅額,報省稅務局審查,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對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二、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為:

1、企業、事業、機關、軍隊等納稅人每半年繳納一期,上半年在五月份繳納,下半年在十一月份繳納。

2、個人每半年繳納一期,上半年在四月份繳納,下半年在十月份繳納。

3、經批准臨時使用土地的納稅人,臨時使用期內的土地使用稅,應在批准用地時一次繳納入庫。

三、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的確定,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所確認的土地面積為依據;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部門的地籍測繪資料為依據;無土地使用證書又無地籍測繪資料的,暫以納稅人據實申報並經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核實的土地面積為依據。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稅是涉及土地的重要稅種,根據湖南省相關檔案,土地使用稅的稅率按照平米為單位,實行幅度徵收,每平米0.6元到20元不等。根據城鎮規模及當地經濟發展條件,湖南各縣市可以自行制定當地的標準,當然要在湖南省規定框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