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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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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安徽省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計算公式為: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都市計畫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二、減免政策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減免土地使用稅

1.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免稅單位職工家屬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佔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廠用地

4.集體和個人辦的各類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用地

5.房地產開發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則上應按規定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徵收管理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納稅人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其餘都是從次月起繳納,如

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那麼土地使用稅也是需要在自批准徵收之日起滿一年內進行支付的,如果土地的使用權是共有的,那麼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的,國家在徵收土地使用稅時也是有利於通過經濟手段,加強對土地的管理,如果當事人在繳納土地使用稅時有偷稅漏稅的情況也是屬於違法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