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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經濟適用房過戶需要什麼資料

農村土地 閱讀(1.73W)

一、二手經濟適用房過戶需要什麼資料

二手經濟適用房過戶需要什麼資料

1、買賣雙方按照約定成交價格、交房日期、過戶時間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2、申請交易,在房產交易諮詢臺領取網籤號;

3、網籤。在服務視窗領取存量房買賣合同資訊表並如實填寫。這個過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價款,因為過戶契稅繳納的依據就是成交價;

4、領取房屋買賣合同資金劃轉宣告、購房涉稅申報核定(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證明)表等資料,為契稅的繳納做準備;

5、財政部門視窗繳納契稅、印花等相關過戶費用,並取得稅費完稅證明;

6、攜帶契稅完稅證明到諮詢臺領取登記過戶號;

7、交土地出讓金;

8、持相關資料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此過程需要房屋原權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購房者親自到場並填寫相應資料。

9、登記過戶,取得房屋產權證明。

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稅費:

(一)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佈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 後的淨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 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淨收益全額繳納。

(三)印花稅: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契稅:1.5%,由買方繳納;

很多人因為當時經濟困難才買這種房子,符合國家優惠保障房要求。購買這些房屋後,這些人可能出於經濟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出售房屋。資金是在出口後獲得的,但如果要合法劃轉賬戶,則必須等待五年才能被允許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