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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經濟適用房應該怎麼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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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經濟適用房應該怎麼買賣

根據相關規定,1999年修建的第一批經濟適用房在2005年已經可以上市進行交易了。在新規定下,我們俗稱的二手經濟適用房如何上市進行買賣,買賣有哪些風險,需要注意哪些問題等已然成為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如果您也有這樣的疑問,我們一起看看下文吧。

一、二手經濟適用房如何買賣

目前,在售的已購經濟適用房一般分兩種情況處理:一種是已經住滿五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五年的。那麼如何計算“住滿五年”的時間問題呢?這是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的,兩個證件可由購房家庭提供任一個來確定經濟適用房的居住時間。因此根據居住時間不同,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應該進行區分,具體如下:

(一)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百分之十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需要提醒的是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二)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

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以原購房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條件可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以上兩種情況的出售人都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原住房買賣合同、住房轉讓合同、戶口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其經濟適用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二、經濟適用房買賣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目前部分經濟適用房已經可以上市買賣,但是其中不乏一些渾水摸魚、趁勢而入的不法分子,因此購買經濟適用房時需要謹慎小心,下面將就經濟適用房買賣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進行分析。

(一)注意出售的有效性。經濟適用房只有在產權證下發後5年才能按照市場價格出售給任意人,如果未滿5年的確需要出售的,只能按照原始價格出售給具備購買經濟適用房資格的購買者,否則出售無效。

(二)謹防不法中介陷阱。有的中介公司聲稱,能為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的客戶辦理過戶手續,採取抵押的辦法,將房屋買賣變通為抵押借款,然後行使抵押權,實現房屋的過戶,規避經濟適用房五年內不得上市的規定。這種做法是不可行的,因為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在法律上是限制流通物,其權利轉移受到限制,不僅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設定抵押權,即使該合同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也不能對抗法律的限制性規定。

(三)位置。雖然經濟適用房的價位人們能接受,但人們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為位置即代表著長期的交通。經濟適用房專案大部分均位於城鄉結合地區,有些經濟適用房小區到市區的公交線路和可選擇的站點又相對較少,甚至幾年後也無法保證全面覆蓋。

(四)戶型。購買經濟適用房時,同樣要搞清分攤面積、使用面積等概念,充分考察戶型。購買時不追求大面積大的同時也增加房價、物業管理等費用,應更注重居室功能。

隨著第一批已購經濟適用房在上市交易高潮的來臨,在此提醒廣大百姓,在買賣經濟適用房時應需謹慎,以防不法分子乘虛而入。如果可以,最好先找律師詢問一些經濟適用房的相關政策,同時在簽訂買賣協議時,應該先通過律師的稽核,並在其監督性完成,以保證交易的安全性,確保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