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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購房定金交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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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買二手房的時候,中介往往會讓購房者交付一定數額的定金,可是一般情況下購房定金交多少錢呢?雖說這不是法律中強制要求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必須要支付的,但從二手房交易市場的操作慣例來看,往往都是要求購房者先交付定金。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般情況下購房定金交多少錢

一、一般情況下購房定金交多少錢

定金的數額原則上是由當事人約定的,但法律對其最高限額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過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意圖顯然是限制給付數額過大的定金 ,將定金的懲罰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內。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為確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預先向對方交付的一定款項。債務人履行債務後,給付定金的一方有權收回定金,或者將定金抵作價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將雙倍的定金返還給付定金的一方。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值得一提的是,簽訂正式的房屋預售契約之前,買賣雙方簽訂的有關認購書(或稱意向書)並不是房屋買賣契約,不具備房屋預售契約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廣義的合同。若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則若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後反悔,發展商有權沒收購房者的定金;若發展商違約,不與購房者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則購房者有權要求發展商雙倍返還定金。如果認購書中約定的只是訂金,那麼就不具備定金的法律後果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如何防範二手房購房定金糾紛

二手房購房定金糾紛發生後,作為購房者來說,可能會尋求調解或者訴諸法院請求解決。然而,我們應該如何去預防和防範這類糾紛呢?為了不至於產生對購房者不利的後果,下面有幾個在實踐中經常用到的解決方法可供參考:

1、購房者將交給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錢約定為預付款,比如“買方繳納賣方(或中介公司)1萬元,屬於預付款,如果買賣雙方沒有簽訂協議,此款全部退還買方” 。按照法律規定,預付款與定金的法律性質不同,無論什麼原因,只要合同沒有籤成,預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則不同,如果一方單方悔約,不想買房了,則定金不退。有時並非買方不想買房了,而是沒有證據證明;

2、買賣雙方不與中介公司簽訂居間協議或委託代理協議,而是直接簽訂買方、賣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協議,因為交納定金並不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必經程式;

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這樣做一是表明誠意,二是一旦有糾紛,定金退不回來這樣損失會小;

4、如果交了定金,寫明一定時間之內(比如 30 天),買賣雙方或者買賣雙方與中介方沒有簽署正式的房屋買賣協議,定金交給誰誰退還;

5、簽訂定金協議前一定據理力爭,將對自己有利的條款寫入協議或合同;

6、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最好籤訂認購協議。因為相對於定金協議來說,二手房的認購協議比較好改,只要購房人堅持基本都能成功。因為中介公司有幾千元利潤也想賺,不想讓這筆錢跑掉,因此會在協議的內容上讓步。購房人正可以抓住中介公司想賺錢的弱點,簽訂對自己有利的協議。

通過中介買二手房還要防範中介吃完買家,吃賣家。如果購房者要通過中介買二手房就應該瞭解下通過中介買房有哪些風險以及如何防範。要是遇到中介欺詐的話,在自己不清楚應該如何處理的情況下,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