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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股份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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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股份轉讓合同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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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轉讓合同

第二條 轉讓款的支付 (注:轉讓款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由轉讓雙方自行約定並載明於此)第三條 違約責任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第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髮出資證明書,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北京助翔騰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理  註冊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