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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之間股份轉讓是否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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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合夥協議是否有約定,如有約定,按約定辦理即可。

合夥人之間股份轉讓是否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般合夥股份的轉讓,合夥人之間可以轉讓,但要通知其他合夥人。對外轉讓要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轉讓後,轉讓人視為退夥,受讓人視為入夥。有限合夥人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將導致該合夥人退夥或者新合夥人入夥,會影響合夥企業的穩定。而合夥企業的設立是以合夥人之間的相互信任關係為基礎的,具有很強的人合性的色彩。合夥人的相對穩定是合夥企業經營業務順利進行的重要前提。特別是在普通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都要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每個合夥人都要對其他合夥人的行為負責,對合夥人人選更加重視。因此,本法對普通合夥企業中的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必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在按照約定的認繳出資額對合夥企業出資後,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人的個人情況對合夥企業的影響不像普通合夥人那麼大。有限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財產份額的,雖然也會影響合夥企業的穩定和執行,但不會太嚴重。因此,本法對有限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財產份額的限制,不像對普通合夥人那麼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