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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

判決執行律師解答 閱讀(1.71W)

1、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2、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法院執行期限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