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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收費標準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1.33W)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訴訟標的額x2.5%-20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訴訟標的額x2%+30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訴訟標的額x1.5%+130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訴訟標的額x1%+380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額x0.9%+480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訴訟標的額x0.8%+680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訴訟標的額x0.7%+1180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x0.6%+21800元。
10.超過2000萬元:訴訟標的額x0.5%+41800元。
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執行費。
1、不超過1萬元: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50萬元:執行金額x1.5%-100元。
3、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執行金額x1%+2400元。
4、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執行金額x0.5%+27400元。
5、超過1000萬元:執行金額x0.1%+67400元。

訴訟費收費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