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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怎麼處理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2.16W)

民事糾紛,可以找第三方協調,如村委會、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機構,協調不成得,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民事糾紛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