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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為雙方協商,協商意見不一致的可以申請公安機關協調,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起訴流程:1、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2、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3、準備證據等材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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