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立案>

民警立案偵查後說是民事糾紛會怎麼處理?

刑事立案 閱讀(2.19W)

一、民警立案偵查後說是民事糾紛怎麼處理?

民警立案偵查後說是民事糾紛會怎麼處理?

一般民事糾紛,警察派出所接警後,也會介入民事糾紛的協商解決,防止糾紛進一步升級,能夠確定非違法犯罪行為,屬於民間糾紛或民事糾紛時,是勸解促合,通過明法析理,讓當事人知之自我過錯或不當,達成雙方諒解,止息糾紛,這屬於行政調解的範疇。

能調和成功最好,不能調和的,建議通過親朋好友、單位、居委、村委、民間調解機構等進行協商,如果還不能解決的,只能向法院起訴了,讓法院進行調解了,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糾紛。

民事糾紛 又稱民事爭議,是法律糾紛和社會糾紛的一種。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民事糾紛作為法律糾紛的一種,一般來說,是因為違反了民事法律規範而引起的。民事主體違反了民事法律義務規範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權利,由此而產生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爭議。總的來講,民事糾紛就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

二、民事糾紛的處理方式:

1、協商。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三、民事糾紛的特點

1.民事糾紛主體之間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糾紛的內容是對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

3.民事糾紛的可處分性。分別於行政爭議和刑事爭議。

根據民事糾紛特點和內容,可將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係方面的民事糾紛,包括財產所有關係的民事糾紛和財產流轉關係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係的民事糾紛,包括人格權關係民事糾紛和身份關係的民事糾紛。

四、民事糾紛的表現形式

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難免會發生各種民事糾紛,如離婚糾紛、損害賠償糾紛、房屋產權糾紛、合同糾紛著作權糾紛等。民事糾紛若不能得到妥善解決,不僅會損害當事人合法的民事權益,而且可能波及第三者甚至影響社會的安定。因此,各國都很重視民事糾紛的解決並建立了相應的處理民事糾紛的制度。

綜合上面所說的,民事糾紛就是屬於雙方為自己的權利而產生的利益或者是其它的糾紛,但這個糾紛,一般民警會以協調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從而了不需要承擔任何的刑法,如果在立案偵查了之後所發現的,那麼就會直接轉為調解的方式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