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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輸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2.01W)

簽訂鐵路運輸合同時應該注意合同內容是否詳細、是否遵循了相關法規;特殊物品的託運要求有無注意;包裝與標記是否明確;是否包含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是否有不能混裝運輸的貨物;物品保質期是否相同;是否能夠在運輸時間內保證質量;長期的要車計劃是否合理;運單填寫是否正規;運輸保險是否已經購買;雙方違約責任等問題。

鐵路運輸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