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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重審要多長時間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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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是2個月左右。發回重審制度是民事訴訟程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發回重審是二審法院經過對一審上訴案件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或者一審判決遺漏當事人、訴訟請求等四種事由;由二審法院作出撤銷一審判決的裁定,將案件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的審判制度。
根據《民事訴訟法》中關於審判的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發回重審的案件審理期限也應該按照第一審的期限計算。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

發回重審要多長時間開庭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審理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一)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二)違反迴避制度的(三)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四)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