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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一審到二審需要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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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一審到二審需要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相信很多夫妻在選擇離婚方式的時候,既然選擇了通過法院來進行離婚,肯定是對婚姻關係當中的一些問題產生了糾紛。法院在判決以後,如果當事人對於一審的判決並不滿意,也可以嚴格按照我國的法律提起二審,但是一審到二審的過程當中是需要有一個時間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起訴離婚一審到二審需要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一、起訴離婚一審到二審需要多長時官司間開庭審理?

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二、起訴離婚的相關知識

相關知識: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是自由戀愛,還是包辦婚姻或買賣婚姻。訂婚期間有無波折,是初婚還是再婚。

3、如女方已懷孕,應說明懷孕日期,並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4、提供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票等。

5、提供婚後感情的證據材料,婚後感情是好是壞還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時間、原因等證明材料。

6、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精神病院的診斷證明書,患病的具體時間。如一方因違法犯罪被判刑或勞教要求離婚的,應提供法院的判決書、勞改地點。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應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有關證明材料。

7、提供子女人數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8、提供雙方經濟收入支出情況的證明材料,有無其他負擔、有無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有債權或債務應提供借據、債務人或債權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等證明材料。如有存款,應提供儲蓄所的名稱、開戶日期、帳號、存款金額等。

9、提供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公房的應提供房屋產權單位的名稱,私房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書。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提起第二次離婚訴訟的話,按照我國法院的規定,需要在六個月以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其實一審到二審的時間是比較長的,多的話有可能長達九個月,甚至一年,所以離婚訴訟二審在處理的時候也是比較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