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共有的權利行使規則:
1、專利權共有時的權利行使規則應不同於物權共有行使規則。
2、同為智慧財產權的著作權、專利權,在權利共有時的權利行使規則並無本質差異,從立法的協調性考慮,應保持一致。
3、在權利行使規則中要充分體現專利法鼓勵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宗旨,同時也不得損害共有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