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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賠償標準是什麼?

著作權 閱讀(2.49W)

隨著我國的經濟飛速發展,我國對文化產業的發展也較為重視。文化產業在我國一直作為一項國家重視性專案,對這類的保護也日益加強。文化作品都有相應的著作權,我國又是如何進行保護的呢。下面小編就侵犯著作權賠償標準是什麼,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相關的解答。

侵犯著作權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原則:

第一,規定了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這將從經濟上維護著作權人為保護自己的權利所付出的代價,提高了著作權人保護自己權利的積極性。

第二,是增加了法定賠償額度。吸取外國和地區的有益的經驗,如,我國臺灣“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在請求損害賠償時,可以在實際損失、非法所得、法定賠償額三者之間選擇一種賠償方式。

二、計算方式有三種:

1、以被侵權人實際損失計算;

2、以侵權人違法所的計算;

3、法定賠償,由法院根據情況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這三種計算方式是有順序的,第一以被侵權人實際損失計算,第二以侵權人違法所得計算,第三進行法定賠償。

三、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竊他人作品。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影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影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我國的法律明確規定。這類案件的標準是指相應的作品沒有得到作品的創作人的同意,肆意的串改,肆意的模仿,利用其原創作品進行經濟獲利行為。都構成了對作者的著作權侵犯的標準,大家要仔細的瞭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