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軟體著作權有沒有年限限制
軟體著作權是有保護年限的,保護年限為50年。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十四條 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
二、哪些侵害軟體著作權的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體的;
2、將他人軟體作為自己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3、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體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體發表或者登記的;
4、在他人軟體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體上的署名的;
5、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體的;
6、其他侵犯軟體著作權的行為。
三、哪些侵害軟體著作權的行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並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裝置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複製品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複製或者部分複製著作權人的軟體的;
2、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資訊網路傳播著作權人的軟體的;
3、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體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的;
4、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體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的;
5、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體著作權的。
軟體著作權超過法定保護期之後,會成為共有資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借鑑。軟體著作權也是可以進行轉讓的,這個轉讓是可以收取轉讓費,也可以不收取轉讓費,這個需要雙方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