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著作權>

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有哪些

著作權 閱讀(2.32W)

一、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有哪些?

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有哪些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檔案,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曆法、通用數表。

二、著作權保護範圍有哪些?

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權保護期限是多久?

(一)作品的作者為公民,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後50年。作者死亡後,其保護期以作者死亡後次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屆滿。

(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50年,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予以保護。

(三)電影作品和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的發表權、著作財產權以及攝影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其著作權不再受保護。

(四)合作作品發表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加死亡後50年,但50年的計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後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時間為起算點。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經確定,則適用著作權法的一般規定。

(六)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擁有著作財產權,該權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截止於使用該版式設計的圖書、期刊首次出版後第10年的12月31日。

(七)錄音、錄影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該作品首次出版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廣播電臺、電視臺對其播放的廣播、電視有轉播、將其錄製在音像載體以及複製音像載體的權利,該權利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播放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畢竟是少數,不過,其他的作品如果創造出來以後也從來就沒有發表過,未發表過的這些作品也是不受著作權的保護的。已經發表的作品,著作權保護期限也是受法律限制的,單位作品和自然人作品的保護期限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