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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的認定是怎樣的

著作權 閱讀(2.53W)

1.在我國,對於其他人所創造出來的作品,完成創作之後就可以對作品申請相關的著作權,一旦著作人擁有了法律上面認定的著作權,其他人就要尊重該著作人的作品,如果沒有經過該著作人的同意和批准,使用了其他一些非法的手段對著作人的作品進行了侵犯,就會構成法律上面所說的侵權行為,按照法律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對於侵犯著作權,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以下的這些認定標準。

侵犯著作權的認定是怎樣的

(1)首先第一個最重要的是當事人要有侵權的事實。也就是說,行為人是沒有經過原著作人的批准和准許,違反了著作權法中對著作的使用的相關法律法規,而私自使用他人的作品以及表演或者其他的一些音像製品等等。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指的就是完全沒有經過作品作者的同意,也沒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中的具體條例來對作品進行使用,這樣來使用作品是屬於私自的違法使用,也就是我國法律上面所說的侵犯著作權的一種行為。這種侵犯了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既可能給著作權人的人身權帶來相關的損害,也可能給著作權人的財產權帶來相關的損害。

(2)第二點就是當事人的行為必須是違法性的行為。一旦著作人的作品獲得了相關的著作權,那麼也就表明著其他的任何人對該作品都不可以進行侵犯,著作權在我國的法律上面是屬於一種絕對權力。如果其他人想要對已經獲得著作權的作品進行使用或者是其他用途,必須要遵守我國的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當時沒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而對作品進行的使用他的行為就具有了違法性。特別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對於那些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或者是作品沒有取得相關的著作權,或者是已經進入了公眾場合的作品,對於這些作品,其他人在進行使用的時候是不構成侵權的。

(3)第三點就是當事人必須在主觀上面是有自己的過錯。所謂主觀上面的過錯指的就是當事人內心的一個心理狀態,對於著作權的侵權行為一般的情況來講,都會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故意侵權,第二種就是過失侵權,但是在我國來說,絕大多數的人都是故意侵權,也存在少部分是由過失構成的侵權行為。在進行審判的時候,當事人是由過失侵權還是故意侵權,是會對審判結果造成一定的影響的,一般的情況下,過失侵權的判決會輕於故意侵權。

2.對於著作權進行侵犯的型別主要有哪些呢?

(1)直接對作者的作品進行侵權。

(2)間接對作者的作品進行侵權。

(3)對作者的作品進行違約性的侵權。

(4)對作者的作品進行部分性的侵權。

對於這四種對著作權的侵權行為,在我國存在最多的就是第一種情況,也就是對作者的作品進行直接的侵權,這也是我國的執法機關重點打擊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