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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對侵犯著作權罪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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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對侵犯著作權罪作出認定

我國《著作權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了15種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但是按照《刑法》規定,只有四種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可以構成犯罪,那麼具體來說要如何對侵犯著作權罪作出認定呢?如果不是很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如何對侵犯著作權罪作出認定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著作權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侵犯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具體下列四種侵權行為可以構成本罪: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行為。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行為。

(3)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影的行為。

(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經國家批准和未經國家批准從事出版、發行活動的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營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出於過失,如誤認為他人作品已過保護期而複製發行,或雖系故意,但由於追求名譽等非營利目的的,則不能構成本罪。

二、觸犯侵犯著作權罪會判幾年

1、個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需要注意的是,複製、出版或製作行為有無合法根據,是區分侵犯著作權罪與非法的重要標準,這在現實中非常容易忽略。所以一旦被控觸犯著作權罪,最好及時聯絡專業律師,幫助你正確適用刑法的相關規定,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