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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的拾得是原始取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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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失物的拾得是原始取得嗎?

遺失物的拾得是原始取得嗎?

遺拾物的拾得屬於所有權原始取得方式之一,並且一般由拾得人取得遺失物之所有權。遺失物過段時間沒人要就成了無主物,無主物就按照先佔先得取得所有權,這就是原始取得。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該法同時規定,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可見,依據中國現行法律規定,拾得遺失物必須返還失主(權利人),確實無人認領的,應由國家取得所有權。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二、拾得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1、拾得人的權利

(1)費用償還請求權。

(2)在遺失人發出懸賞廣告時,歸還失物的拾得人還享有懸賞廣告所允諾的報酬請求權。

2、拾得人的義務

(1)報告義務:拾得人拾得遺失物後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2)保管義務: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返還義務:遺失物權利人享有遺失物返還請求權,拾得人應當返還遺失物給權利人。

三、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的區別有哪些?

1、物權的取得不同

(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而是依據法律直接取得物權。

(2)繼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取得物權。

2、包含內容不同

(1)原始取得:勞動生產、收益、添附。

(2)繼受取得:移轉的繼受取得,創設的繼受取得,特定繼受取得,概括繼受取得。

綜上所述,人們撿到遺失物後,在無人認領的情況下可以自己持有,拾到遺失物也是原始取得方式,在招領期間內,如果失主來領取,需要給拾到人一筆報酬。原始取得是物品所有權產生重要方式,通過原始取得拿到物品,之後轉讓的就屬於繼受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