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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登記申請所需材料包括什麼

著作權 閱讀(1.49W)

一、版權登記申請所需材料包括什麼

版權登記申請所需材料包括什麼

1、作品登記申請書(由作品登記機關提供標準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作者身份證明(影印件,須作者簽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工商註冊登記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檔案(影印件);繼承人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委託作品的委託合同(影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協議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證明(影印件)。

3、作品著作權歸屬證明檔案:作品封面及版權頁的影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影印件或樣本;作品章節目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等原稿複製件或作品照片;影視作品、音像製品封套或照片、樣帶(片);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影印件)。

4、作品說明書。

寫作要求:(1)作品簡介,文字作品要求說明文章字數;(2)創作經過及作品創意;(3)作品完成時間,並說明是否為獨立創作完成;(4)說明作品是否已經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如果未發表,擬什麼時候發表,準備以什麼方式發表。

5、代理人受託書及其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

填寫《作品登記表》及《權利保證書》,繳納作品登記費用。

二、版權登記的流程

1、提交申請表;

2、版權中心接收檔案並進行初步稽核;

3、稽核通過後繳納費用,未通過的需要補正或撤銷申請;

4、版權中心受理申請併發出受理通知書;

5、稽核通過版權中心予以登記並辦法登記證書並公告。

三、版權登記辦理時間

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後兩個月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一般作品在創作之後不是一定要進行登記的,除非是屬於計算機軟體,那麼在我國要想取得著作權,就必須要先登記。這個著作權其實對應的就是版權。普通作品創作出來的時候其實就會自動取得版權,但要是作者願意再登記一下的話,其實也是允許的,就要求按照規定提供相應的登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