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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著作權保護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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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獲得著作權保護條件是什麼?

獲得著作權保護條件是什麼?

(1)獨創性。獨 創性又稱原創性,是作品是由作者獨立創作的,是作者獨立思考和勞動的產物,即在選擇和安排文字、情節、音符、顏色、畫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獨立而成的作 品。因不具備獨創性,所以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同時,著作權法只要求作品是“獨創”的,而是否“首創”的則在所不問。據此,即使兩件作品內容完全一樣(當 然,客觀上不可能存在兩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獨立創作完成,兩件作品都可以獲得獨立的著作權。

(2)合法性。合 法性並非作品的構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前提條件。一般認為,合法性不僅要求作品內容本身沒有反動、淫穢等內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的 情況。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權而“創作”的,不僅不能享有著作權,而且應當承擔侵犯著作權的責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內容侵犯他人著作權,而整個作 品具有獨創性,可以就這些沒有侵權且具有獨創性的內容享有著作權。

(3)可複製性。複製形式包括印刷、繪畫、攝影、錄製等。口頭作品也在受保護範圍內。

二、著作權的保護期限

1、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的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創作了一作品,但沒有發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麼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將從1980年3月4日開始計算,並截止於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以及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一般從作品首次發表時開始計算,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沒有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給予保護。

3、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沒有發表的,其著作權不再受保護。

4、合作作品的發表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終生加死亡後50年,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與乙於1980年3月4日創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麼該作品的發表權和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將從1980年3月4日開始計算,並截止於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以上就是著作權保護的相關條件和期限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必須由智慧財產權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辦理,特別是對於著作權的相關認定情況可以由當事人根據實際來向智慧財產權部門申請辦理,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