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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條件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 閱讀(3.08W)

軟體著作權保護,是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中一項較為特殊的保護物件。那麼,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條件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希望對你解決相關問題有所幫助。

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的規定,依法受到保護的計算機軟體作品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一)獨立創作

即受保護的軟體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創作,任何複製、抄襲他人的、並非自己開發的軟體不能獲得著作權。當然,軟體的獨創性不同於專利的創造性。一項程式的功能設計往往被認為是程式的思想概念,根據著作權法不保護思想概念的原則,任何人可以設計具有類似功能的另一件軟體作品。但是如果用了他人軟體作品的邏輯步驟的組合方式,則對他人軟體構成侵權。

(二)可被感知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應當是固定在載體上作者創作思想的一種實際表達。如果作者的創作思想未表達出來不可以被感知,就不能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因此,《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規定,受保護的軟體必須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上,如計算機硬體中固定在儲存器或磁碟、磁帶等計算機外部裝置上,也可以是其他的有形物,如紙張等。

(三)邏輯合理

計算機執行過程實際上是按照預先安排不斷對資訊隨機進行的邏輯判斷智慧化過程。邏輯判斷功能是計算機系統的基本功能。因此,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計算機軟體作品必須具備合理的邏輯思想,並以正確的邏輯步驟表現出來,才能達到軟體的設計功能。毫無邏輯性的計算機軟體,不能計算出正確結果,也就毫無價值。

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7條的規定,除計算機軟體的程式和文件外,著作權法不保護計算機軟體開發所用的思想、概念、發現、原理、演算法、處理過程和運算方法。也就是說利用他人已有的上述方面開發自己的軟體,並不構成侵權。因為開發軟體所使用的思想、概念等均屬計算機軟體基本理論的範圍,是設計開發軟體不可或缺的理論依據,屬於社會公有領域,不能為個人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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