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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中的作品獨創性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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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中的作品獨創性含義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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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中的作品獨創性含義

獨創性也稱原創性或初創性,是指一部作品經獨立創作產生而具有的原創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對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實質的模仿,而是作者獨立構思的產物,就可以視為具有獨創性。

“獨創性”的含義是由“獨”與“創”兩者共同組成的。

1、“獨”是指勞動成果由勞動者獨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襲的結果。

“獨”可以使從無到有的創作,也可以是在他人作品的基礎上進行的創作,但是在他人作品的基礎上進行的創作需要創作的成果與原作品之間有可以被客觀識別的、不是他過於細微的差距。

2、“創”是指作品包含智力成果,能夠體現作者獨特的智力判斷與選擇,展示作者的個性並達到一定創作高度要求。但是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對於創作高度的判斷有所區別,英美法系的要求較低,而大陸法系的要求則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