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專利>

專利申請中如何請求複審

專利 閱讀(1.51W)

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請求複審應當提交複審請求書,在其中說明覆審的理由,複審理由應當針對專利局的駁回決定中提出的事項請求進行申訴,否則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申請中如何請求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