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抄襲侵犯行為會有哪些權利?
1、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2、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
二、抄襲行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
有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2、行政責任:
根據《著作權行政刑罰實施辦法》,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包括:
(1)剽竊、抄襲他人作品;
(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複製發行其作品:
(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4)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影出版;
(5)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影;
(6)未經廣播電臺、電視臺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
(7)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
3、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影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