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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侵權如何取證?

智慧財產權保護 閱讀(1.54W)

一、什麼叫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侵權如何取證?

智慧財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佔權。

智慧財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二、智慧財產權侵權如何取證?

在智慧財產權案件不斷增長的當下,取證難、確權難仍是困擾權利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難題。申請公證機關保全證據,是權利人固定證據、維權的重要手段。但證據保全公證存在時間長、費用高等不足,從申請到出具公證文書一般需要15日、一宗保全公證大約收費1000元。

近些年,越來越多的權利人使用電子“時間戳”取證系統保全證據。越秀法院歐陽福生法官介紹,電子“時間戳”取證系統可為通話錄音、手機錄音、拍照、攝像、網頁瀏覽等電子證據向國家授時中心申請簽發“時間戳”電子印章。

例如,在一起網路平臺,商標侵權案件中,權利人登入某網站購買侵權物品,然後對網頁上的購物訂單、商品展示圖、網店資訊介紹進行截圖並通過電子“時間戳”取證系統上傳至“時間戳”服務中心,“時間戳”服務中心繫統呼叫授時中心的時間對前述電子證據簽發“時間戳”印章,證明自權利人申請“時間戳”時起內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從而將證據內容和取證時間予以固定。“時間戳”服務中心的收費每次10元左右,成本低廉。

歐陽法官表示,我國《電子簽名法》第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資料電文,視為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夠有效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二)能夠可靠地保證自最終形成時起,內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三)“時間戳”是由國家授時中心對權利人取得的資料電文在聯網狀態下進行認證簽發,能確保資料形成時的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符合《電子簽名法》的要求,故可以作為電子證據使用。因此,權利人在取證過程中應儲存與案件有關的所有證據,確保證據完整性,取證後要在第一時間申請“時間戳”認證,利於法官從取證時間與申請時間上判斷證據內容是否被篡改。同時要保留購買的侵權物品實物、票據等,方便法官綜合其他證據判斷“時間戳”證據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