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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商業用途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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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侵權商業用途怎麼認定?

著作權侵權商業用途怎麼認定?

商業用途是營利。營利包括直接營利(如營銷、產品);也包括間接營利(如商業組織內非直接營利使用),這兩種情況屬商業活動和商業組織活動,故納入商業用途範疇。著作權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權限制機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條件下,法律允許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不必徵得權利人的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的合法行為。

發生著作權糾紛的情況下,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要求賠償道歉,有糾紛可以採用協商、調解或者是仲裁和訴訟,雙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選擇處理方式。在給受害人造成實質傷害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承擔侵權賠償。

侵犯著作權的法律後果包括: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裝置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著作權侵權怎麼舉證?

著作權侵權案件的原告至少應承擔以下證據的舉證責任:

(1)證明是作品的著作權人(創作人、合作作品的創作人、職務作品的權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繼承權或受讓權)的證據;

(2)證明享有主張權利證據(著作權人或其授權人、繼承人、受讓人),職務作品的尤其需要明確權利人及權利許可權劃分。

(3)證明侵權人實施了侵權行為的證據(屬於法定的侵權情節),排除正當使用或許可使用的證據責任則由被告承擔;

(4)侵權情節證據(侵權實施情況、影響範圍、受害情況、損害程度等),包括經濟損害和精神損害;

(5)損害大小、侵權人獲利大小等請求賠償證據。

著作權侵權中的商業用途就是營利,處理著作權侵權案件時,原告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需要證明自己是作品的著作權所有人,提供享有主張權利的證據,要證明侵權人有侵權的行為存在,這種行為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過失的,還要證明自己遭受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