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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鄰接權與著作權的衝突的方式有哪些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2.18W)

一、解決鄰接權與著作權的衝突的方式有哪些

解決鄰接權與著作權的衝突的方式有哪些

1、行政複議

當事人對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不服,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書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

2、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做複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複議期間屆滿之日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對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不服,既不履行又不在行政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二、著作權和鄰接權有什麼區別?

1.鄰接權的主體大多是法人或其他組織,而著作權的主體大多是自然人。創作是為思想和情感尋找形式的過程,是設計和完成文學藝術形式的行為,是從構思到表達的過程。概念主要是一種內在活動,所以客觀上,只有自然人才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事實作者。鄰接權作為一種傳播權,其主體是新聞媒體和其他組織或法人。

2.鄰接權的客體是作品傳播過程中產生的結果。例如,如果某個人錄製一張歌手的專輯出售並獲得利益,那麼鄰接權保護這種利益。“。著作權的物件是作品本身。

3.鄰接權一般不涉及除表演者權以外的人身權,而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4.鄰接權的權利範圍往往受到法律規定的限制,而著作權的權利範圍並不廣泛。在列舉了作品的多種使用方式後,該法還規定了一般條款,即“2人以上享有的其他權利”。

5.鄰接權的行使也受到作品中2人以上的限制。例如,在表演一件作品時,表演者有權允許他人錄製並獲得報酬。然而,如果2人以上的表演作品不同意,表演者的許可無效。由此可見,傳播者所享有的鄰接權更多的是一種禁止權,即反對他人與未經授權的著作權人合作的權利。著作權人享受的著作權可以決定是否要自己鍛鍊。

鄰接權的原液指的是著作權的凝結權,確切的含義說的是作品的傳播者所享有的一種權利,在我國著作權法中臨界權主要包含了出版權表演者權以及錄音製品權和廣播電視組織權,當連線權和著作權發生衝突的時候,可以選擇行政複議或者是訴訟的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