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著作權>

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

著作權 閱讀(2.71W)
鄰接權與著作權的區別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也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著作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一下關於著作權和鄰接權的區別與聯絡是什麼?

兩者的著作權和鄰接權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主體不同。著作權的主體是智力作品的創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鄰接權的主體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製作者、廣播電視組織,除表演者以外,幾乎都是法人。
2、保護物件不同。著作權保護的物件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鄰接權保護的物件是經過傳播者加工後的作品。前者體現了作者的創造性勞動,後者主要體現了傳播者的創造性勞動。
3、內容不同。著作權主要指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發表、署名等人身權和複製、發行等財產權;鄰接權的內容主要是出版者對其出版的書刊的權利、表演者對錶演的權利、音像製作者對其音像製品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對其廣播、電視節目的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