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權是指什麼?

商業祕密 閱讀(3.26W)

商業祕密是公司發展最核心的東西,所以,公司對其的保護也是非常嚴格的,如與勞動者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等。那麼商業祕密權是指什麼?對於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業祕密權是指什麼?

一、商業祕密權是指什麼?

作為一種無形財產權,商業祕密的權利人與有形財產所有權人一樣,依法對商業祕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一)佔有權

商業祕密的佔有權,是指權利人對商業祕密實際上的控制與管理。商業祕密的權利人可以自己佔有商業祕密,在有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有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以佔有該商業祕密,甚至在沒有法定或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能佔有該商業祕密,當然,此佔有為非法佔有,是法律要排除的行為。權利人對商業祕密實際上的控制與管理,是商業祕密帶來競爭優勢的前提。這種控制與管理包括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洩露與使用(包括知密者許可他人使用)。

(二)使用權

使用是依照商業祕密的性質和用途對商業祕密加以利用。權利人有權依法使用自己的商業祕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有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以使用該商業祕密。當然,如果非法使用,應承擔法律責任。

(三)收益權

收益即收取商業祕密帶來的利益。權利人有權通過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也可以通過轉讓商業祕密,從受讓人那裡獲得經濟利益。權利人還可以將商業祕密作為投資,在生產經營中獲得經濟利益。收益權一般由權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業祕密時,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收益歸權利人所有。

(四)處分權

處分是決定商業祕密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能。商業祕密的權利人有權處分自已的商業祕密。例如:放棄對商業祕密的佔有,對商業祕密不再採取保密措施,贈與或轉讓商業祕密等。

二、商業祕密權限制

商業祕密權的限制是從權利限制角度進行定義,同時也被稱為商業祕密侵權行為的例外情形,這是以除外手段對侵權判定型別進行描述。商業祕密權的限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獨立開發

即通過自己創造性的智力勞動獲得與他人技術祕密相同的資訊的行為,商業祕密權利人不能禁止他人自行研究出相同的商業祕密,也不能禁止他人對自行研製出來的商業祕密採用商業祕密權保護。

2、反向工程

所謂反向工程,是指通過對終端產品的分析研究,找出該產品的原始配方或者生產方法。商業祕密權的權利人投放到市場上流通的產品中所蘊涵的商業祕密資訊,一旦被競爭對手通過方向工程分析研究獲知(法律限制的某些特殊產品除外),則其祕密性相對喪失,原擁有者也失去相應的權利。

3、合法受讓

商業祕密的性質是具有可讓與性的,並且也是存在事實上進行分割的可能性的。使用人可以通過許可使用、技術轉讓合同等合法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4、公知領域

指通過公開渠道可以獲得的資訊、輕而易舉可以獲得的資訊、在本行業內公知的資訊,一般性的常識、經驗、技術。

5.公權限制

國家機關根據法律的規定在執行公務過程中獲取當事人的商業祕密,不視為侵犯商業祕密。以國家公權利限制商業祕密必須具有法律的明文規定,範圍以執行職務為限。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職務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祕密,仍然負有保密的義務。

6、強制披露

這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強制資訊披露制度,對於未上市公司可以保持其商業祕密,但是對於上市公司必須按照《證券法》、《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資訊披露。資訊一旦披露,即進入公眾領域而不再是商業祕密了。

商業祕密是企業競爭的核心東西,商業祕密權就是指對商業祕密的行使佔有、使用等權利,他人不能違反法律規定進行侵犯或披露,影響市場的穩定。如還有其他問題,小編建議登入本站網站諮詢專業的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