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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權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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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業祕密權是什麼意思?

商業祕密權是什麼意思?

商業祕密權的性質是在商業祕密法律保護中亟待解決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學者們認為商業祕密權或是財產權、人格權、企業權、智慧財產權,甚至是一種全新的權利型別。從周延的保護商業祕密權的本質出發,運用法經濟學有關產權界定和法理中有關民事權利分類的理論來分析,可以發現,將商業祕密權界定為一種新興的智慧財產權是恰當的。

二、商業祕密權利

1.佔有權

商業祕密的佔有權,是指權利人對商業祕密實際上的控制與管理。權利人對商業祕密實際上的控制與管理,是商業祕密帶來競爭優勢的前提。這種控制與管理包括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洩露與使用。

2.使用權

使用權是指權利人依照商業祕密的性質和用途對商業祕密加以利用。權利人有權依法使用自己的商業祕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法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以使用該商業祕密。

3.收益權

收益權即收取商業祕密帶來的利益。權利人有權通過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也可以通過轉讓商業祕密,從受讓人那裡獲得經濟利益。權利人還可以將商業祕密作為投資,在生產經營中獲得經濟利益。收益權一般由權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業祕密時,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收益歸權利人所有。

4.處分權

處分權是指商業祕密的權利人有權處分自已的商業祕密。例如:放棄對商業祕密的佔有、對商業祕密不再採取保密措施、贈與或轉讓商業祕密等。

三、特徵

商業祕密權具有智慧財產權的本質特徵,是對創造性成果給予保護的權利形態,但商業祕密權不同於一般的智慧財產權,具有以下的獨有特徵:

1、商業祕密權的權利主體不是單一的。同樣的商業祕密可能既為甲所掌控,也為乙所掌控,並且二者均採取了保密措施,同一商業祕密的多個權利主體都可以對商業祕密進行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

2、商業祕密權的客體——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本身也具有其個性特徵。在商業祕密中,技術祕密的創造性有高有低,經營資訊通常無明顯的創造性,在確定一項資訊是否屬於商業祕密時,其祕密性和價值性成為關鍵;

3、商業祕密權的保護期限不具有確定性。商業祕密權的保護期限在法律上沒有規定,期限的長短取決於權利人的保密措施是否得力及商業祕密是否被公開,只要商業祕密不被洩漏出去,其就一直受到法律的保護。

4、商業祕密權的確立無須國家審批,自商業祕密產生之日自動取得。與此不同的是,專利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等創造性成果權的取得,往往需要經過國家機關的審批,具有國家授予的特點。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差異,主要因為商業祕密具有祕密性,不可能由國家來審批。

在企業的各項權益也是會受到法律的保障和規範的,如果有不法分子隨意的侵犯其他企業的商業祕密或者智慧財產權等行為後,受到侵犯的當事人也是可以通過提取訴訟等法律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侵權方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嚴重者也要承擔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