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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必須具有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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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業祕密必須具有要件是什麼

商業祕密必須具有要件是什麼

第一、祕密性。祕密性指商業祕密所處的狀態應當是祕密的,沒有被公開過,這也是商業祕密最本質的特徵。同時,又是商業祕密區別於專利的最顯著特徵。確定商業祕密的私密性。最客觀的標準是:“不為公眾所知悉”。需強調的是這種不為“公眾所知悉”是相對的,事實上,一方面商業祕密是必須為一定範圍內的特定人所知悉的,除商業祕密權利人外,知悉商業祕密的人通常還包括:權利人內部為使用商業祕密而合法知悉或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員;合法受讓商業祕密因而知悉和掌握商業祕密的權利人,根據有關合同或協議的約定有權使用商業祕密的當事人等等。這些知悉所有人的商業祕密,並不影響商業祕密的祕密性。

第二、價值性。商業祕密正是“因其屬於祕密而具有商業價值”。所以價值性是商業祕密必須具備的特徵。主要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價值。換言之,不管是現實的可直接使用的商業祕密,還是正在研究、試製、開發之中而具有潛在的價值資訊,都可以構成商業祕密。

第三、措施性。是指權利人應對商業祕密進行管理,要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即權利人僅僅有主觀意識還不夠,還必須實施客觀的保密措施。措施可分為軟體和硬體兩大類,前者主要指制度措施,如簽訂保密合同、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加強保密教育等;後者主要是指直接的措施:如加強門衛保衛措施、限制外人蔘觀生產技術過程、安裝監控、派有專人封存和保管有關資料等。

公司的商業價值就是公司的核心技術,也是一個公司的賣點。一般公司都會跟公司的高管或者是掌握公司核心價值的員工簽訂競業協議。這個是保護公司利益的最好手段,如果有人進行盜取公司的核心技術就是屬於盜取商業祕密可言直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