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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商業祕密 閱讀(2.39W)

一、商業祕密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商業祕密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這就是對商業祕密構成要件的法律規定。因此構成商業祕密的要件有四個,即:

(一)不為公眾知悉(祕密性);

(二)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價值性);

(三)實用性;

(四)採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二、哪些行為避稅於侵犯了他人的商業祕密?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的規定,下列行為屬於侵犯他人商業祕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權利人和商業祕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視為侵犯商業祕密。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工商局《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對侵犯商業祕密的不正當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對侵權物品作如下處理:

(1)責令並監督侵權人將載有商業祕密的圖紙、軟體及其他有關資料返還權利人

(2)監督侵犯人銷燬使用權利人商業祕密生產的、流入市場將會造成商業祕密公開的產品。但權利人同意收購、銷售等其他處理方式的除外。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業祕密就是屬於不可被他人知曉的技術資訊、以及還有經營資訊;但以於此資訊所要形成此權利也要符合構成的要件,必須要存在有用性、保密性等,所以,對於公司來說自己的商業祕密就需要好好的保護,避免洩漏而造成很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