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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商標的侵權解決辦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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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商標的侵權解決辦法有哪些?

服務商標的侵權解決辦法有哪些?

有侵犯服務註冊商標專用權情形之一,引起糾紛的,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可先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服務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可處以罰款。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服務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哪些行為是服務商標侵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服務或者類似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務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服務註冊商標標識的。

3、在廣告宣傳或者在附贈物、促銷商品上,將與他人服務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自己的商號、名稱、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4、故意為侵犯他人服務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5、給他人的服務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三、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綜上所述,服務商標已經註冊成功,權利人對其擁有所有權及使用權。如果被他人侵權,雙方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去工商部門投訴,經過調解也無法達成賠償協議,商標權利人可以準備訴訟狀去當地法院起訴,除了起訴狀還應該提供服務商標被侵權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