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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後三年未使用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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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註冊後三年未使用怎麼處理?

商標註冊後三年未使用怎麼處理?

商標註冊後三年未使用有可能會被剝奪商標專用權。商標經過註冊後,權利人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享有專有權,在一定情況下會被剝奪。《商標法》第44條規定,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這是國家為督促商標註冊人及時、合理使用註冊商標,防止商標資源浪費的一項重要措施。

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商標法》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二、商標註冊形式審查內容有哪些

(一)、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的,審查以下申請書件: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釐米並不大於10釐米。若指定顏色,則為彩色圖樣5張,並附黑白墨稿一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4、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宣告檔案。

(二)、以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審查以下申請書件: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釐米並不大於10釐米。若指定顏色,則為彩色圖樣5張,並附黑白墨稿一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的影印件,並出示身份證或護照的原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4、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宣告檔案。

在當代的社會,商標的使用必然需要遵守法律當中的規定,也就是需要規範的使用的,不能夠侵犯他人所擁有的商標註冊權,同時商標註冊在經過審批完成之後也是需要合理正當的使用的,如果連續三年時間沒有使用商標的話,就有可能會被剝奪這樣的一種商標註冊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