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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的辦理途徑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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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有以下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異議人自己辦理。異議人自己辦理商標異議申請也有兩條途徑:
1、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
2、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下列商標異議材料一式兩份並標明正、副本:
(一)商標異議申請書;
(二)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三)以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為由提出異議的,異議人作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證明。
商標異議申請書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並附送有關證據材料。

商標異議的辦理途徑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