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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商標侵權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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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書商標侵權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圖書商標侵權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1)責令停止侵權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燬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二、商標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一)惡意偽造、製造他人已註冊的商標標識亦或銷售惡意偽造、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商品。這種侵權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銷售惡意偽造、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商品;

2、沒有經過商標權所有人認可或者委託而製造其註冊商標的標識;

3、惡意偽造他人的註冊商標標識;

4、超過商標權所有人給予的許可權惡意製造其註冊商標標識;

(二)沒有經過註冊商標的法定所有人的認可,擅自在相同產品亦或相似產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具體情況涵蓋以下四種:

1、在相似的商品上採用和他人的註冊商標類似的商標;

2、在相同商品上採用和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採用和他人的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相同商品上採用和他人註冊商標類似的商標。

未經當事人認可採取以上行為,不管是故意或者過失,都構成了對他人註冊商標的侵權

(三)惡意出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

在商標侵權還沒有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處罰標準主要就是以上這幾種了,可是如果商標侵權行為的違法所得數額已經有5萬元以上了的話,處罰標準就很有可能是會被判處有期徒刑了。但是,對當事人進行具體的處罰措施之前,認定商標侵權是比較複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