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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意更改註冊商標會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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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隨意更改註冊商標會違規嗎?

隨意更改註冊商標會違規嗎?

是違規、違法行為。冒充註冊商標的行為主要是指商標使用人使用未註冊商標時標註“註冊商標”字樣或者註冊標記,如“注”外加O或“R”外加O,或者在在產品的廣告、說明書等宣傳資料行作為註冊商標予以宣傳,使人誤認為該商標是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行為也包括,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進行實質性改變且標註註冊標記,或者在其未予核准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註冊商標標記。

1、企業在擅自改變註冊商標前,應當先向商標局提交新商標註冊的申請書。等待該商標重新申請註冊成功後,才可以投入使用,在此之前,決不能輕易改變其註冊商標;

2、企業在最先申請註冊商標時,便應當將與此類近似商標,一同提出註冊申請。建立自身的註冊商標儲存庫,在後期想要更換商標使用時,也不必再重新申請註冊。

二、註冊商標的主體是誰?

申請商標註冊的主體有如下五種型別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1)企業、事業單位:企業必須是依法登記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工商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2)社會團體:即提供服務或經核准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商品的需要使用商標的社會團體;

(3)即依法取得工商登記,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個體工商業者;

(4)個人合夥: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的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的民事主體。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5)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其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與中國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綜上所述,按現行商標法律規定,外國的(含大陸境外的)自然人可以在中國申請註冊商標,而中國的自然人目前暫不可以申請商標註冊、也不可以被許可使用他人的註冊商標。

隨意更改註冊商標不僅是違規行為,還是違法行為。商標註冊人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的法人;也可以是社會團體;還可以是個人合夥企業。依法取得工商登記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個體工商業者,也可以稱為商標註冊人。外國人或外國企業也可以在中國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