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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轉讓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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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商標轉讓內容是什麼?

註冊商標轉讓內容是什麼?

所謂商標轉讓,就是指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

一些企業在商標被核准註冊後便置之不理,商標處於閒置狀態,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一些想要註冊商標的企業,卻因不願耗費精力準備申報材料,或不願花費將近一年的時間等待審批,始終與商標無緣。通過宣傳商標轉讓相關法規和流程,商標轉讓既促進了企業品牌建立,又幫助企業盤活了資產。

二、轉讓途徑

申請人可以委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直接辦理。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共有近800家,分佈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轉讓註冊商標是委託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為辦理,還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好還是委託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註冊應當委託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商標局在對商標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檔案,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檔案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做一定修改並回復。這些檔案一般通過郵局郵寄,鑑於我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標局發出的檔案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影響了轉讓註冊的程序。

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對商標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標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託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檔案作出準確的修改,使轉讓註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三、準備材料

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佈的統一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註冊大廳索取。也可在網上下載。委託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

辦理商標轉讓申請須向商標局提交以下檔案:

1、《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託書》;

3、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影印件;

4、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如果委託專業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託機構定收);

註冊商標轉讓是把現在有用的商標權轉讓給另一個人,包括這個商標所有的內容在轉讓之後都會屬於另一個人,在轉讓的過程中轉讓人和被轉讓人都要準備材料,並且還要在法院去做公證,轉讓人和被轉讓人在轉讓之時必須簽訂一個協議避免最後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