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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設計著作權轉讓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合同效力 閱讀(2.56W)

一、商標設計著作權轉讓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商標設計著作權轉讓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著作權轉讓合同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財產權的一部或全部移轉給權利受讓人,權利受讓人應支付相應報酬的協議。著作權轉讓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合同的客體為無形財產權。經轉讓後,受讓人便取得該項無形財產的專有權。商標設計著作權轉讓合同的內容包括:

(1)此合同應對轉讓的著作財產權內容作具體地規定。

(2)轉讓期限。與有形財產所有權轉讓不同,著作財產權可作限期轉讓,期限屆滿後,只要作品未進入公有領域,被轉讓的著作財產權又重新迴歸為原著作權人。

(3)報酬、著作權轉讓合同為一種有償合同,受讓人應支付相應的報酬。

(4)出讓人的擔保責任。著作權具有時間性和地域性,出讓人應擔保在轉讓期間內其作品未進入公有領域。

(5)違約責任。

二、轉讓價格的認定

1、轉讓價金的金額確定:

轉讓價金是指轉讓人因轉讓權利而應獲得的報酬,也是受讓人應承擔的主要義務。當事人之間在約定轉讓價金的時候,可根據所轉讓權利種類的多少、使用的地域範圍和期間、作品的質量、作品在社會上影響的程度等因素進行考慮,從而確定轉讓價金確定。現實生活中,一些權利人通過拍賣這種方式來選擇合同的相對人,也可作為約定價金的一種方法。

2、轉讓價金的支付方式和日期

簽訂合同的時候,雙方應就轉讓價金的支付方式和日期有具體的規定。根據轉讓價金的數額大小,其支付方式可以分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若是選擇分期支付,則對於分期支付的具體方式要約定好,以免以後發生爭議。

3、轉讓價金的逾期支付責任

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可以約定,若是受讓人延期支付轉讓價金的,應該按照一定數額支付補償金;同時,還可以約定一個期限作為合理期限,若是受讓人在期限到達之後仍未支付的話,則轉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在司法實踐中,商標設計著作權是具備相關的財產權的,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是需要根據實際的商標設計形成情況來進行辦理的,轉讓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來轉讓相關著作權,受讓方可以在獲得授權後使用該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