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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被搶注後就不能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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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被搶注後就不能用了嗎?

商標被搶注後就不能用了嗎?

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在商標申請註冊前已經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未註冊商標(包括馳名商標)被不正當搶注的,可以獲得法律保護,具體體現在:

1、對不正當搶注商標申請提出異議。

2、如果已經搶注成功,則可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

3、如果商標已經註冊成功,則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

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案件大致分為兩類,第一類侵權案件可較直接的通過對證據的認定加以解決,在本文主要針對第二類侵權案件,即典型的需要對雙方的作品進行對比來認定被控侵權人是否有剽竊行為的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案件進行論述。對於此種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認定的步驟和方法,筆者認為,我們應以拿來主義的觀點,吸取任何值得借鑑的思路和方法,這也正是許多學者研究美國版權保護制度的原因。但在研究和借鑑國外版權保護制度的同時,也要注意要符合中國的國情和社會價值觀。以此原則,筆者吸收理解相關的各種方法和理論,結合自己在司法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及得到的經驗,提出自己解決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認定的方法。

確定美術作品著作權人的權利有效存在;

確定美術作品著作權人著作權的保護範圍,其中包括對思想與表達、獨創性、整體與部分等問題的認定;

確定被控侵權人的行為,包括對權利人作品的接觸、剽竊的認定、合理使用等問題;

侵權的最後認定和對侵權責任的確認,包括對停止侵權和賠償數額的認識等。

二、美術作品委託創作注意事項

今天藝術家提的問題很多涉及到委託創作,比如某個單位委託藝術家創作和定製一個作品。這就要通過雙方的委託創作合同來約定雙方各自享有什麼權利。

對於壁畫作品,就可以約定作品創作完成後,雖然畫家不是財產所有權人,但是拆的時候要注意到如何保護畫家的著作權。說到美術作品和載體之間的關係問題,實質就是美術作品載體原件的轉讓、轉移是否影響著作權的行使。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美術作品財產權轉移後只對作品的展覽權有所涉及,其他的權利沒有規定,那就是說這些權利仍然屬畫家所有。比如畫家給出版社投稿,行使的是著作權,原稿的財產權沒有給出版社,可以要求出版社退回。而把美術作品賣給飯店或是拍賣,賣的是財產權,著作權還是畫家自己的。到目前,這在法律上應該沒有疑問了,之所以出現問題主要是法律意識方面的原因。

目前的《著作權法》雖然還需要完善,但是藝術家維權基本上已經有法律上的依據了。在和畫家之間如何約定上,如果是一項國家專案,要求畫家來完成主題的創作,就應該把各種可能性考慮充分。比如,委託畫家畫的畫是由委託人獨有,還是允許作者再畫?這是美術作品和其他作品的最大區別,作者再畫不叫“複製”,而叫兩個原件。我接觸過一個攝影家,他的攝影作品不都是直接拍攝的,有複製的,他在每一張攝影作品上都有簽字。這和畫家重畫一幅自己的作品不一樣,畫家重複畫的作品實際上都是原件。

在現實生活當中,經常會遇到有些人侵犯我們的權利,這種權利並不僅僅是人身和財產方面的,而且也包括智慧財產權方面,比如說商標權利被註冊,那麼就是自己的相當一部分權益受到侵害,這個時候可以提出異議,這種意義應當向商標委員會或者其他機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