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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侵犯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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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對一些有關部門對於一個品牌的保護,它是專屬於註冊者的。它是可以用來區分一個品牌與另一個品牌的一個標記。那麼,在商業行為中,少不了因為一些利益而與一個品牌的商標發生一些衝突。我們可能侵犯到別人的商標,那麼,我們侵犯別人所註冊的商標的專用權主要是體現在了哪一些行為上面呢?

屬於侵犯商標專用權

從法律上面來看,商標的侵犯,主要是表現在了下面的五種情況之中:

(1)沒有得到被註冊了商標的那個人的允許,在相同的一種物品,準確來說就是商品上面,或者是和那個商品差不多的另一種商品上面使用了和註冊的商標差不多甚至是一模一樣的商標的,這就是一種商標的侵權行為了。當然,在這裡所說的同一種商品,我們說的是它和被註冊了商標後的那種商品一樣的商品,而我們這裡說的類似就是指在一些功能上面,或者是用法上面,又或者是它的一些銷售途徑和物件等等方面上,有類似的地方,讓消費的群體不太容易去分辨它的真正來源,而讓消費者產生了一種誤會或者是錯誤的購買現象;這裡說的相同的商標說的實際上就是指在我們的視覺效果上面看起來沒有什麼差別的,或者是有一點點不容易分辨的細微差別的一種商標,容易讓消費的人產生誤會或者是產生混淆。

(2)對已經侵犯了別人的商標的商品進行一種銷售行為,就是商標的侵權行為。當然,因為銷售商品的人是非常多也很負責,所以想要把成百上千甚至更多的商品的商標使用情況弄清楚,也是一個非常大的工程,不容易實施,所以會根據實際的一些特殊情況,會按照正確的理解來使用或者說是運用這一條規定。

(3)如果是造假、模仿別人的註冊商標的或,又或者是交易這類的假商標的話,也是一種對商標的侵權行為。當然,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就是作為一件商品區分來源的一種標誌,商標是一種有形態作為載體的,它的作用是讓消費者通過商標來辨別商品的。一個完整的商標,是具備了包裝、說明書和一些相關的標籤等具體物品的。也正是因為它是體現了一件商品的商標專用的載體,所以,如果我們私自去模仿或者抄襲別人的註冊商標,那麼一定是一種侵權的行為。

(4)沒有得到別人的允許,就私自將別人的商標進行了更換然後把商品放到市場上面進行交易,這種行為就是一種對商標的侵權。這一種侵權的行為就是表現為在經營的人沒有告訴商標的註冊人,或者說告訴了商標的註冊人之後,但是對方沒有同意經營人的行為,然而經營人自己做主把別人的商標換成了自己的商標,並且把被更換之後的商品又拿到了市場上面進行一種銷售。

(5)幫別人註冊了商標之後,因為這個商標對別人造成了其它方面的一種損害的行為,也稱之為商標的侵權。這一條的行為就是不包含上面的指出來的那4種行為以外的其他的一種行為了。